淮教〔2017〕31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
现将《淮北市2017年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4月17日
淮北市2017年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和《淮北市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特制定淮北市2017年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2016年-2020年全市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100%覆盖,2017年创建市级文明校园30所。
二、主要内容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开展工作。
三、具体安排
2017年淮北市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主要分四个阶段展开。
1.学习宣传阶段(2017年4月20日——4月25日)
进一步组织学习宣传《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领会文明校园创建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在各个中小学积极推进开展。
2.申报阶段(2017年4月26日——5月10日)
2017年拟评选表彰30所市级中小学文明校园。表彰候选对象拟按1:1.5的差额比例,由各县区组织申报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申报需填写《2017年全市中小学文明校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3.组织创建阶段(2017年4月20日——5月10日)
全市各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文明校园标准》(附件3)和《淮北市中小学文明校园评价细则》(附件4),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务求创建工作扎实,创建成效突出。
4.考核表彰阶段(2017年5月11日——5月30日)
在各中小学校自愿申报、各县区教育局、县区文明办考评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市文明办组织对表彰候选学校考核、评比,结合实地考核打分情况及公示结果,对达到测评标准的学校,报请市文明委进行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要把文明校园创建作为提升学校品质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周密组织部署,确保全市各中小学校都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2.树立典型,逐级表彰。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文明校园创建实行分层次评选表彰,中小学文明校园主要由省、市、和县区文明委表彰。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文明校园评价细则,组织检查考评,并按照县区文明办评选表彰工作安排,提出表彰文明校园建议名单。
3.强化机制,加强宣传。各县区教育局要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各学校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文明校园创建典型经验和先进集体的宣传力度,营造文明校园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区教育局要做好文明校园日常管理,对于创建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校园的,由命名表彰单位撤销文明校园荣誉称号: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教职工违法犯罪案件;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申报文明校园的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文明创建办公室,联系人:李凯 ,电话:18158916598 ,邮箱:461788049@qq.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