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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皖新传媒”杯淮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00:03 作者:admin  来源:淮北市第五中学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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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皖新传媒”杯淮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

教体卫〔2017〕9号


濉溪县、三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要求,深入推进淮北市校园足球发展,推动实施淮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普及计划,进一步完善我市校园足球三级联赛制度,提高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水平和竞赛质量,决定举办2017年“皖新传媒”杯淮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请各县、区教育局及相关学校积极组队报名参加比赛(淮北市青少年足球布点学校及足球特色校必须参加)。所有代表队指导员训练、比赛期间按所在学校绩效要求,享受课时津贴。

附件: 2017年淮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2017年3月27日





2017年淮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淮北市教育局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淮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二、协办办单位

淮北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 待定

(二)比赛地点:待定

1、小学组:

2、初中组:

3、高中组:  

四、竞赛组别

(一)小学组:本校在校学生。参赛报名领队1人(须校级领导),指导员2人,运动员30人,至少3名女队员。

参赛年龄为:

甲组: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下半场)

乙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上半场)

(二)初中组:本校在校学生。参赛报名限领队1人(须校级领导),指导员2人,运动员22人,至少3名女队员。

参赛年龄为:2001年8月31日——2004年12月31日

(三)高中组:本校在校学生。参赛报名限领队1人(须校级领导),指导员2人,运动员22人。

参赛年龄为: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各组别的资格,最终以学籍所在的小、初、高中学校为最终依据。

(五)小学组和初中组代表队以至少有一名女队员参加比赛。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小学组、初中、高中组、教练员、运动员必须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注册管理办法注册,经淮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办公室审核完毕上报安徽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备案。

(二)运动队由所在学校在籍学生组成。

(三)报名运动队必须准确填报下列内容:

1、《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学校注册表》。

2、《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表》。

3、《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注册表》。

4、《学生注册统计报表》。

5、《运动员照片信息采集表》。

6、运动员的学籍表(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7、运动员健康体检证明。

相关下载:加入淮北市足球校园QQ群(414366522),在群共享当中下载。联系人:陈扩敬,电话:13905618927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详见联赛注册、报名通知

(二)报名地点

纸质材料报 淮北市教育局校园足球办公室(一楼)

联系人:朱德刚   电话:15856106611

电子档材料报陈扩敬收,电话:13905618927

QQ: 48500955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表上必须填写运动员号码,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年度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运动员的球衣号码不得出现0号。

2、报名运动员在本赛季内不得代表其它学校的球队参加本次比赛。

3、校园足球联赛期间各定点学校足球队如需增补队员,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增补队员必须在比赛前一个礼拜内完成。

七、竞赛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相关规定。

(二)采用赛会制赛制,竞赛对阵表,球队排在前为主场(浅色服装),球队排在后为客场(深色服装)。服装要印有“淮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logo(标识)”和学校名称以及号码。校园足球活动logo请各代表队在群共享中下载。

(三)小学组比赛采取8人制,使用4号球,每场比赛时间50分钟,分2节进行,每节之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第一节25分钟,上场队员必须为乙组队员(包括换人),第二节25分钟,上场队员必须为甲组队员(包括换人)。队员一经替出,不得在该场比赛中重新上场。

(四)初中组采取11人制,使用5号球,每场比赛时间60分钟,分2节进行,每节之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每场限替换队员7人(包含守门员),队员一经替出,不得在该场比赛中重新上场。

(五)高中组采取11人制,使用5号球,每场比赛时间80分钟,分2节进行,每节之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第一节40分钟,第二节40分钟。每场限替换队员7人(包含守门员),队员一经替出,不得在该场比赛中重新上场。

(六)参赛运动员一律穿布面胶钉鞋,上场比赛时不准佩戴任何饰物。

(七)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累计二次,将处罚停赛一场。

1、在一场比赛中,因连续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不做累计。

2、在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仍作累计。

3、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的,将处罚停赛一场。

(八)所有参赛队员应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认真填写报名单内;比赛、替补队员的姓名、号码。守门员的服装颜色要与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佩戴队长袖标,比赛服装、袜套必须整齐一致,所有上场队员需佩戴护腿板。如发现参赛队比赛服装、袜套不整齐参赛队员号码与秩序册报名号码不符合,不出示参赛证和二代身份证的运动员一律不准上场比赛。

1、比赛服装、袜套不整齐,所有上场队员未完全佩戴护腿板的,从该队总成绩中扣除1分。

2、错穿主、客队比赛服装颜色的,从该队总成绩中扣除1分。

(九)上述情况如影响联赛正常进行的定点学校足球队,市校足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校长、指导员:通报批评、取消指导员带队资格、扣除定点学校全年训练、参赛经费、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罚。

(十)替补席

1、裁判席面向场地方向,其左侧替补席为主队座位。

2、高中组替补席每队不得超过14人;初中组替补席每队不得超过14人;小学组替补席每队不得超过22人。

八、决定名次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相互之间的比赛总比分、客场进球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上述各项相等,则以他们在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进球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四)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双方各计0分,如果出现一方球队罢赛,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实际比分差距大于或等于3球,以实际比分为准。

九、处罚

(一)参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纪律规定》执行。

(二)迟到15分钟未能参赛的球队按弃权处罚。

(三)运动队在报名及比赛过程中,经确认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比赛弃权处罚,并停止其学校1年以上的注册及参赛资格。

(四)1名运动员1个赛季内只能代表1支运动队参加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凡违反此规定的定点学校及运动员将被立即取消全年比赛资格,所违规运动队相关参赛成绩按0:3判负。

(五)凡被取消注册资格的定点学校、运动员,由淮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整理材料报送全省校园办备案。

(六)凡在联赛期间无故弃权校园足球联赛,将视情节给予处罚。弃权1场扣除500元校园足球活动经费,弃权2场直接取消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资格。

十、比赛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长、裁判员由淮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统一选派。

十一、奖励办法

根据校园足球联赛奖项设置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补充权属淮北市青少校园足球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