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德育教育 > 德育活动

致全市学生家长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12-31 16:09 作者:教育局政务公开 来源:市教育局 阅读:3314 次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发布时间:2022-01-05 08:01 作者:龙讯客服  来源:系统  打印

保护视力色:        字号:  

致全市学生家长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12-31 16:09 作者:教育局政务公开  来源:市教育局 阅读:3314 次 字体:   保护视力色: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按照国家、省“双减”政策部署,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校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明显减轻,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2年即将开始,市教育局特向您提醒:

一、按照国家全面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的要求,我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经停止经营。自2022年1月1日起,凡组织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均属非法机构。为防止您和您的孩子受到经济和学习上损失,请所有家长不要让孩子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所有在居民楼开办的机构、“一对一”等无证无照培训均属“黑机构”,家长不要送孩子到黑机构参加培训。

二、家长送孩子参加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时,请查实机构是否有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送孩子参加培训。请按政府指导价缴费,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跨学期、跨年度缴费。请索取正规发票,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购买的课程情况如实开具,不要接受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式”收款凭证。

三、参加艺术、体育、科技培训等非学科类培训时,请广大家长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即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不要选择办学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登记场所和培训场地不一致的培训机构。

四、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6岁以下)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所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学科培训。

五、请家长按照在校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备案制度,严格履行校外培训机构承诺制,要据实把孩子参加培训的班次情况向所在学校备案,学校负责登记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情况,作为诚信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家长朋友们,“双减”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破除功利化、短视化教育倾向,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确保您的孩子切实减轻过重课业负担、保障身心健康,请科学理性对待校外培训,积极举报发现的“黑机构”非法办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咨询和举报电话:

淮北市教育局:0561—3880100

濉溪县教育局:0561—6070271

相山区教育局:0561—2257675

杜集区教育局:0561—5209399

烈山区教育局:0561—4087961

淮北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