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风险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1 15:04 来源:市教育局 阅读:320 次 字号:大中小
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有效防范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中小学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风险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淮安办[2024]23号)转发给你们,自即日起,在全市各学校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整治重点
(一)各学校实验室没有危险化学品储存专柜,学校实验室危化品没有专柜存放管理的;
(二)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台账不健全的,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底数和相关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未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的。
(四)县区教育局没有集中委托具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为所辖各学校处理危险化学废弃物的。
二、时间安排
(一)全面自查(6月3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学校对学校实验室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底数和相关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组织相关人员对照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7月底前)。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学校在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学校、本所有实验室领域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集中排查整治危化品风险隐患,限期整改销号。
(三)督导抽查(8月20日前)。市安委办、市环委办、市教育局将适时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区和市直学校集中排查整治及查出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抓实、抓细,确保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区教育局要强化对此次排查整治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相互推诿、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迟缓、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事故的,要坚决查清责任,依法依规问责处理。
(三)排查整治期间,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学校应于每月1日、15日前分别向市教育局汇总报送本辖区本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见附件2);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于8月25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市教育局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3885698;邮箱:409946935@QQ.com
附件:
1、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风险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pdf
2、危化品及危化品废弃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2024年6月19日